当前位置:首页  服务指南

扬州市职业大学各类项目资金管理期限


发布时间:2022-12-06

扬州市职业大学各类项目资金管理期限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123

类 别

财政预算资金

财政代管资金

年初校内预算安排

市级及以上财政当年拨款

公用项目

各学院、部门一般经费、专项经费及职能部门待分解项目经费

无预算不执行,限年度内使用,年底余额清零不结转

市级财政当年追加拨款原则上当年使用完毕;市级以上财政拨款原则上2个自然年度内使用完毕,如不能及时使用应提前三个月向财务处提交书面申请,财务处根据校内预算执行情况尽可能调剂使用,如实在无法调剂,则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充足支撑材料,由财务处向市财政局协调申请次年结转。

根据扬州市财政局《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[扬财预(2022)15]文件精神,各单位不得在代管资金账户核算收入与支出,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,纳入预算管理。

学院培训、校企合作等

创收类项目

年底可结转,如需下一年度使用创收经费购置办公设备、专用设备可调整预算并报设备处批准,执行无预算不采购

个人项目

校内各职能部门分解(配套)给个人的项目

按项目实施期限进行有效期设置,原则上按3000元(含)以下1年;3000-300002年;30000元(含)以上3年。若项目金额过大或期限较长,可采用分批次下达,每下达一次经费,项目时效延长相应年限。(例如:10万元项目经费于第一、三年度分别下达5万元,则项目实际有效期为5年)

纵向项目

RZ开头)

默认项目有效年限为3年,亦可按合同或文件约定设置有效年限

人事、科研类项目

DCRX开头)

教改资源库建设类项目

SSRC开头)

横向项目

RH开头)

-------

-------

默认项目有效年限为5年,亦可按合同或文件约定设置有效年限

设置项目有效期,是为了更好的提醒教师及时用款(云杰财务系统会提前360天预警),避免市级财政收回,当项目时效到达后会暂停使用,教师可于3个月内向财务处提供充足支撑材料申请展期使用,若项目时效到达6个月后内仍未向财务处提供支撑材料,项目会结束使用,再次启用需要向校长室提交书面申请。